不收取任何名目的如:加盟费、代理费等费用。
投资合作者可选择签订时效3个月的《试合作协议》。此期间,投资者可充分了解黔题品 牌的酒质与市场评价反馈,以及合作政策的利润空间。如不符合投资者预期的,可在3个 月时间内随时解除协议并退出,厂方退还相应保证金。该政策有效避免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解决了投资者担心投入资金后没有得到预期回报、甚至亏损的后顾之忧。
投资合作者签订正式合同后,厂家不对投资合作者进行首次进货量及金额做硬性要求,充 分放开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给予有识之士或干事业之人敞开大门。
允许投资合作者将此做为副业进行合作。
更好地降低投资合作者的成本和风险,待疫情彻底稳定,投资者赚到钱,届时再发展店面 形象不迟。
厂方定期免费组织符合要求的各地经销商及其客户组队到贵州仁怀茅台镇参观游览。内容 包含:酒厂参观、红军四渡赤水河遗址、天酿景区游览及观看演出、苗家篝火晚宴等等。
各项专业类知识培训、讲解、演示,并通过一对一交谈、模拟、随岗、测试等方法力求达 到应有的初期效果,为投资合作者的项目开启铺平道路。
厂方不定期向各区域经销商发放统一的各类形式的宣传品或相关资料。
根据各区域商家反馈上报的各类事项,厂家各区域负责人对口衔接并及时处置,定期到访 及协助经销商的市场开发、运行和维护。
凡满足单次基础进货额的,厂方承担相关物流运输、配送等费用。经销商应做好接收检验 工作。
经销商产生库存不合理情况的,厂家给予调换货支持(限未拆箱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货品, 物流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因物流运输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该支持范畴。
经销商在当地主流媒体或宣传渠道投放广告的,经厂家批复同意,可享受最高按照全年进 货额10%的补贴支持,次年度续签合同后以酒水形式分批返还。
经销商在当地举办品鉴会,应事先向厂方申请活动,经批复同意后组织活动的进行,凭活 动照片及发票副件向厂方申报支持。在经销商下次进货时按照进货额5%予以酒水形式随 货发放支持。
经销商因业务发展需要在辖区内开设品牌形象体验店的,应向厂方申报,经批复同意的, 经销商可在辖区内按照品牌VI形象及标准开设门店。厂方给予5-10万元的店面补贴支持。
经销商在辖区内进驻符合厂家规定要求的大型商超、酒类连锁运营商、电商平台运营商等 渠道的,经厂家批复同意的,按照当年全年进货额的2%予以酒水形式进行补贴,次年度 首次进货时随货发放。
经销商每批次进货均给予15%的酒水随货支持。
1、完成经销商全年基准非考核指标的,给予全年进货额3%的奖励;
2、完成经销商全年任务考核指标81%以上,不足100%的,给予全年进货额6%的奖励;
3、完成经销商全年任务考核指标100%或以上的,给予全年进货额9%的奖励;
4、奖励以现金转账方式给予发放支持。
对于表现优秀的经销商,厂家给予股权优先认购或股权奖励。